云南省直部门不再直接办理群众个人事项

31.08.2016  00:34

    日前,省政府印发《云南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提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涉及群众个人事项的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律下放至基层,省直部门不再直接办理群众个人事项。

        《要点》提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及安全、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证都要分离出去,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和环节控制在42项以内;进一步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以上,整合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对行政许可中涉及到的职业资格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法律法规依据含糊、笼统的,一律停止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要点》指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争取用3至5年时间,全面实现我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以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为重点,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

        《要点》强调,本月底前,基本建成省级电子化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年底前,完成州市部署、终端覆盖县级;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快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号(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资项目代码)一窗(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服务窗口)一网(全省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