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征局加强年底欠税清缴工作

05.11.2015  18:12

一是加强日常征管及时催报催缴。征期过后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对其延期原因进行核实把关,对经常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从严把握,期满前做好催报催缴工作,防止新欠。

二是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做好催报催缴及欠缴税款跟踪监控,定期进行催报催缴,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将欠缴税金分为低风险欠缴、中风险欠缴、高风险欠缴和高危欠缴四类纳入日常管理。与欠缴税款纳税人签订欠税清缴计划,对长期欠税的纳税人,列入监控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经常下户了解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避免“死欠”。

三是规范欠税公告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按季度核对确认欠税数据,在直征局网站进行欠税公告,督促纳税人清缴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