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警方全面升级辖区防控网

13.11.2015  17:22

  中新云南新闻网11月13日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昆明市公安局全面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暨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盘龙区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动建立盘龙区治安志愿者队伍,升级盘龙辖区网格动态“群防群治”防控平安网。

  12日上午,在盘龙公安分局召开盘龙区“春城治安志愿者”组建启动动员暨誓师大会。盘龙区副区长、盘龙公安分局局长李建明、副局长姚琨以及分局业务大队领导、25家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代表,还有联盟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工作人员、环卫工人、楼栋组长、云南大山公司送水工人、昆明市和盘龙区农村信用社、盘龙区人民医院、深圳万科物业管理昆明分公司等治安志愿者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组建治安志愿者队伍,是在新形势下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也是专门机关工作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新时期的具体实践。治安志愿者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治安志愿者由公安机关组织带领开展治安巡查、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违青帮教、调解纠纷、制止违法犯罪等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在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时间节点,组织安排辖区治安志愿者全员上岗,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警保卫工作。

  治安志愿者工作职责:一是向基层政法综治部门或派出所反映社情、民情、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协助开展单位内部安保、治安巡逻防范、看楼护院和邻里守望等活动;三是发现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迅速报警并协助保护现场;四是协助调处一般民事纠纷;五是自觉参与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活动;六是协助做好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此次会议,旨在广泛宣传发动和组织老党员、老公安、老法官等退休人员、村社干部、单位内部人员、公安辅警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治保会、护村(厂)队、治安积极分子、物业保安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商业网点、路边店主、清洁工、送水工、邮递员、快递员、送货员、“广场舞大妈”等各个群体组织群众,积极加入到治安志愿者队伍中来,参与维护治安秩序,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