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荣获依法治市“法治单位”称号

23.03.2016  17:15

      近年来,盘龙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党组提出的“提升素质、加强监督、强化办案、规范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思路,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继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后,近日,盘龙区检察院又获得“2015年昆明市依法治市法治单位”光荣称号。

      严格公正执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建设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法律的实施监督机关,盘龙区检察院严格公正执法,把依法治市工作列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盘龙区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待严重刑事犯罪敢于出重拳,对待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讲究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并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维护公平正义,做法治盘龙建设的“排头兵”。

      倾力护苗 给失足未成年人新的希望

      2015年,盘龙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云南省基层院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扩大对涉法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范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也符合刑事法律政策对未成年人严格适用羁押的强制措施的规定。在这里,触法未成年人从爱国、守法、教育、劳动和生活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帮教,让触法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及时纠正思想和行为的偏差。

      推行贿档案查询 促诚信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盘龙区检察院将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放到检务大厅,开启服务窗口,既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的查询,又有利于群众监督检察院工作,查询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树立了检察院“亲民”形象,体现了盘龙区检察院一切从群众出发的宗旨意识。

      同时,注重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搭建行贿档案查询网络平台。将查询所需材料和时间等具体事项公布在盘龙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方便群众知晓办理事项,这是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提升司法效能的有益探索。

      盘龙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法治单位”为契机,严格执法维稳定,发挥职能做尖兵,为法治盘龙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为幸福盘龙撑起一片洁净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