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监督司法救助金发放

02.03.2016  22:53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邀请特约检察员参加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一起伤害案件的受害人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4年2月,蒋某帮同事劝架时被钢管打伤头部住院,治疗费15万元,并需进行二次手术。蒋某家只有年迈的父亲,以低保为生,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该案由盘龙区检察院公诉科提起公诉,现已审判完毕。但被告人家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蒋某的后续医疗费和赔偿费。

  盘龙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刑事被害人蒋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和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共同努力,为蒋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当盘龙区检察院检察长谭虹把司法救助金送到蒋某手中时,他激动地表示,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和帮助,他将自觉遵守法律、好好工作、回馈社会,同时送上“秉公执法存大义,情系百姓暖人心”的锦旗。

  活动中,盘龙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张永坤告诉受害人蒋某,要珍惜这次司法救助的机会,用好这笔救助金,要专款专用,用实际行动感谢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关心和帮助。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对这笔司法救助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回访,确保司法救助落到实处。

  盘龙区检察院在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中,通过法律的途径,以救助的方式解决受害人的合理诉求,使受害人感受到权益得予保障,从而增强司法公信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展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化解了社会矛盾,也受到特约检察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