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法院发布环境审判绿皮书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数量居首

30.03.2016  11:37

  中新云南新闻网3月30日电 (王艳龙)昆明市盘龙区法院29日向社会发布该院首份《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绿皮书。绿皮书显示,盘龙法院自2013年以来,共审理涉环境刑事案件53件,受理民事案件216件,并审理了多个全国首案。

  在盘龙区法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和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罪案件最多,分别是17件和16件。民事案件则主要涉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相邻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土地、矿产资源类买卖、转让、承包、联营等各类合同纠纷等。

  作为昆明市主城区唯一设立环保庭的基层法院,盘龙法院在环境保护案件审理中积极创新,创造了多个首案和多项第一。今年2月23日,盘龙法院公开审理了全国首例因倾倒垃圾渗滤液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该案中,昆明某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为了节约成本,不经处理,私自将其承接运输的29车共计568.34吨污染物倾倒在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小清塘弃土点,导致周边水源重金属超标,鱼类死亡。最终,陈某不仅坐上了被告席,还被处缴纳排污费数额的3倍罚款。除此之外,还审理了全国首例自然人起诉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电磁辐射和噪音污染侵权案件,全省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等。

  盘龙法院还探索设立警示牌,警示世人珍惜资源;环保案件审理中,判令被告人进行生态修复;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以及责令被告人从事环保公益劳动和接受环保公益教育,以案警示教育民众保护环境。

  盘龙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郑天柱说,审判中,法院比较注重对受损环境的修复。2015年,全年共审理四件在滇池禁渔区、禁渔期内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共有3件案件9名被告人被判令向滇池补放鱼苗,共计向滇池投放鱼苗75万尾。共审理4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该4处农用地均为林地,原址有条件补种的,则由被告人在原址补种树木,原址不具备补种条件的,则由被告人交纳相应的生态修复费进行异地补种,4案中的被告人补种的树木和投入建设灌溉系统的总价值超过50万元。

  郑天柱介绍,盘龙法院今年计划在盘龙水源保护区建设两个环境保护生态林修复基地,用于异地补种复绿,加大环境保护和受损环境修复。

  盘龙法院负责审理盘龙、五华、西山、官渡辖区内的一审环境刑事案件,以及盘龙辖区内的一审环境民事、行政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