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6.03.2017  21:06

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

工作人员讲解防范传销知识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郭成明 3月15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活动主会场中汇商业中心广场,盘龙区工商局、盘龙区文体旅游局等多个部门共发放消费维权服务指南1000份、药品安全宣传手册500份,3.15专刊、认清传销、价格法规、电梯安全常识、农资假药及2017年主题宣传材料近5000份,接受消费者咨询近625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件。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智昀介绍,今天的“3.15宣传服务活动”邀请的成员单位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可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服务,包括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网络购物维权及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内容。目的就是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能够让群众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正规、有效渠道。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上午9点多,宣传“谨防受骗、远离传销”的展板刚刚摆好,就有市民围过来,仔细阅读上面的介绍文字。工作人员也及时上前,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何识别、防范传销进行讲解。

    在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台前,市民金阿姨拿着一张预付卡前来求助。她向工作人员反映:自己在凤凰新村一家素食店办了一张卡,预存了200元钱。但只消费了一次之后这家连锁餐厅就关门了,自己多次尝试与店方沟通,但至今未果。而且,有相同遭遇的人还有很多。工作人员听完金阿姨的描述后,当即记下了她的联系方式和这家素食店的相关信息,并承诺将马上通过查询工商登记网站等方式,帮助市民维权,追回相关损失。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黄金鑫说,类似这种连锁店前期大量销售预付卡后难以继续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事例相对比较普遍。在接到这类投诉之后,他们首先会在内部企业信息登记平台找到被投诉企业,然后根据相关规定替消费者索赔,涉事企业也会因此而在诚信网络建设平台上留下不良记录。

    在昆明市乃至云南省大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这一大背景下,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也成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盘龙区文体旅游局执法人员杨仕权说,随着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的升级而带来的投诉渠道增多和游客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与旅游消费相关的投诉呈上升态势。在旅游服务提供方未按照旅游合同提供服务,擅自更改游览路线、增加购物点、缩短景区游览时间等问题的投诉中,文体旅游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对涉事旅游社、导游和旅游景区与游客之间进行调解,或根据相关规定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盘龙区共受理消费投诉62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32.4568万元。投诉涉及汽车销售、玉石销售、网络购物、预付可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盘龙区将3月确定为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月,期间将开展知识培训、质量抽查、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夯实宣传效果,维护市场秩序。

编辑:合宇聪责任编辑:合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