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迈出实质一步

31.03.2016  10:30

盘龙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迈出实质一步

——盘龙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016年3月30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省环科院等有关专家并会同市创建办、市环保局组成考核验收组对盘龙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区工作进行了省级考核验收。

考核组领导及专家在现场检查、开展问卷调查、资料审查、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区建设要求,经质询、讨论,认为盘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总体落实到位,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文明区考核要求。考核组一致同意盘龙区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区考核验收。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盘龙区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希望盘龙区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的创建力度,争当生态文明创建排头兵,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创建的工作力度,力争早日创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下一步,盘龙区以创建生态文明区为契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盘龙区将继续努力,将盘龙区创建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