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盗抢电动车警情 昆明警方最高奖励1万元

09.03.2017  22:1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3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昆明市打防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群防群治工作动员会,会议公布“121”奖励办法——《全市公安机关发动群众举报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抓获偷盗、抢劫(夺)、购买、收购、销售、拼(改)装、窝藏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嫌疑人均有奖励,最高可奖励1万元。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121”的奖励等次:举报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抓获偷盗、抢劫(夺)、购买、收购、销售、拼(改)装、窝藏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嫌疑人,达到治安拘留处罚的,每打处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达到刑事拘留以上的,每打处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打掉盗抢电动自行车犯罪团伙,端掉收销赃、拼(改)装窝点的,每个奖励人民币10000可能是电话号码,是否拨号?元。

    举报方式可拨打“110”、63015198和各属地派出所电话;非紧急情况通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手机发送短信至“12110”,或通过“昆明警方”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昆明警方”、“昆明警方发布”、“昆明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行举报。《办法》还明确了,举报人可到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或通过银行转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案件受害人及亲属。

    据介绍,自2017年2月12日昆明市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设置了659个防盗装置安装服务网点,为全市范围内41.8万辆电动自行车安装了防盗装置,公安机关通过物联网技术共破获盗抢电动自行车案件84件,追缴被盗抢车辆20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打掉犯罪团伙9个,有力打击了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