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试法制审查制度,多举措监督行政执法 --保山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07.09.2017  15:52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践行依法行政的基本手段之一。保山市邮政管理局成立四年多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尤其2017年以来,我局克服人少点多面广线长等重重困难,直面快递市场乱象,严肃打击行业违规违法行为。今年截止目前,共检查邮政、快递企业160余次,约谈企业负责人23人次,对存在轻微违法企业发出整改54份,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6起,规范了全市快递市场秩序。

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法进行,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我局首试法制审查制度,多举措监督行政执法,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执法过错及执法失误,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首试法制审查制度。行业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存在“先入为主”的主观判断,法制审查制度则能有效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错误,由专职法制人员对执法过程和案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提高办案质量。目前,根据邮政、快递市场的行政处罚案件增多、执法办案人员相对较少、又无专门的法制机构的情况,保山市邮政管理局尝试推出行政案件法制审查制度。由本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出任专职法制人员,对本局适用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已调查终结且提出处理意见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书面审查、复核、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内部横向执法监督形式。从而实现查、处、审三分离,更好地保证了我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避免违法行政。

二、多举措监督行政处罚。一是编印《保山市邮政管理局行政执法手册》,依据行政执法手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执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案件审查委员会作用,召开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反映执法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出台了《保山市邮政管理局工作失误、失职问责办法》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守则,对违法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失误失职等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四是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进行全程指导、纠错和监督,并妥善办理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事宜。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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