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 昆明严防春节期间“四风”反弹

06.02.2016  08:21

  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同时,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并设立春节期间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牵头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督查将持续到2月15日。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