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室顺利完成“云南省2016年污染源质控检查与抽测”任务

09.10.2016  02:06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2016年污染源质控检查与抽测工作的通知》(总站统字〔2016〕106号)文件的要求,总站、湖南省站专家组于9月26-29日赴云南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接通知后,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导、分析室、质管室高度重视、认真策划、提前准备,顺利的完成了此次质控检查与抽测工作。 

在本次检查工作中,省站主要承担的任务有:1、对排入长江干流或一级支流的6家污水处理厂、4家废水企业,根据排放标准开展全指标采样监测。2、辖区内的州市、县区监测站开展同步比对监测。3、对6家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开展盲样考核、实际水样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同步比对。4、对抽测企业自行监测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5、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督性监测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在本次检查工作中,单位职工发扬吃苦耐劳的传统,分工协作、认真采样、准确分析,与州市、县区监测站紧密配合,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本次迎检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虚心接受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做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