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检察院 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04.08.2015  16:32

      7月30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局成立座谈会,即日起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式更名为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成为昆明市14个基层检察院中,首家完成监所机构更名的基层检察院。嵩明县法、检、公、司系统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了解,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后,监督的范围有所拓展,监管力度更大,监管内容更加细化,监管切入点更加提前。

  “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不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工作理念、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在思维方式方法上实现由传统的监所检察思维向刑事执行检察思维转变;在监督重点上从传统业务向新增与传统业务并重转变;在工作主线上由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和强化人权保障转变,重点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检察,不断加大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同时,集中整治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努力做到在促进公正司法上有新举措,在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上有新进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永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