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形式学深悟透新条例

26.09.2018  09:5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昆明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对照融会贯通,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热潮,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全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效能,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一方面,以上率下,关键少数引领示范带头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带头学习贯彻新《条例》。昆明市纪委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新《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以及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三个特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领学。

其次,创新方式,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引导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征订新《条例》单行本1652册,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昆明市党风廉政网于8月27日开通学习专栏,及时转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媒体发布的系列解读文章以及各单位学习动态,截至目前,该专栏已刊发信息22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新《条例》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市纪委案审室通过新旧条例具体条款的对比、实际案例中条款具体适用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案例对县(市)区开展案审业务培训;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针对新《条例》划出的10个“负面清单”,结合10个典型案例和政法战线工作实际进行宣讲,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此外,昆明市纪委、监委还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监督检查,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从而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