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五个突出 ”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02.09.2015  10:28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依据排污企业实际情况,紧紧围绕环境监管、群众信访为中心,以创新执法为突破口,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建立长效环境监管机制,在环境执法中紧抓五个方面,增强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水平。

突出抓好执法监管责任重点。在新平县环保局领导统一部署下,大队开展新平县建设项目、污染源、生态、农村环境现场监督例行检查及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突出抓好规范执法支撑点。大队规范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坚持按照立案、调查、处理、执行程序执行。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处罚适当。监察档案网格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做到细化执法过程、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实现执法留痕。

突出抓好排污费征收难点。大队主动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学习,实行逐级领导、逐级审查,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依法开展排污申报,督促各类排污者落实全面申报,规范排污量核定,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软件开具《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文书送达制度。

突出抓好环境信访热点。为保障群众环境安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大队保证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和投诉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基点。大队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加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做到把思路理清,把方案落实,把法规用对,把措施想全,把程序走尽,把效果抓实。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支执法严明、纪律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