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出台《办法》 破解公职人员监督难题

01.11.2018  09:27

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昆明市监察对象从4.7万人增加到18.4万人。这一数字的变化,是基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新目标新任务,对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提出新挑战新要求。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下发《中共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监委监督工作联动协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工作方法、机制、举措等方面想办法、出新招,积极探索实践,努力破解监督难题。

办法》明确5个原则,让监督有遵循、有目标: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抓早抓小,凸显治病救人;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宽严相济;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务实创新,强化学思践悟。

注重5种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更有力、有效:统筹联动,形成合力;超前谋划、抓常抓细;借势借力,顺势而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快查快结,提质增效。

明确4个定位,分工与协作相结合,让监督工作形成闭合链条:党风政风监督室是监督工作“分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落实等工作;纪检监察监督室是“督查督导组”,负责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帮助,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进行督促检查和调查处置;派驻纪检组是“护林队”,负责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全面监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这片“森林”的健康;市委巡察办(组)是“政治体检组”,负责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进行“政治体检”。

建立6项机制,让监督工作成常态、成长效:包括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单元制”监督机制、直查直办机制、市县统合巡察机制、巡察监督联动机制、监督人才培养机制等。

实施6项工作举措,让监督工作有平台、有载体:用好用活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作风问题即时拍手机客户端、问题线索移送函、作风问题第三方评价、大数据信息查询平台等。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破解“监督难”的两项创新性举措。

一是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即“1个纪检监察监督室+4个派驻纪检组+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为1个单元,从每个部门(单位)抽调1—2人组成若干监督检查组,组长轮流担任,对单元内各个地方和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也可实行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研究室主任阮世伟介绍,“单元制”监督模式是《办法》最大的亮点,可解决监督工作中人员力量不足、熟人监督难、纪检组工作不均衡、县区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县级部门和乡镇监督有盲区等问题。

二是建立市县统合巡察机制。由市委巡察办统一协调,对市县两级巡察队伍进行人员、工作、成果“三统合”,把市县两级巡察队伍进行整合,从市县两级巡察人才库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巡察组,由县处级干部担任组长,代表市县两级党委对市县两级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统合巡察。按照“力量统筹、混合编组、地域回避”的工作思路进行统合巡察,可提升巡察的权威,增强县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避免县级巡察中的人情干扰。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不再是简单的办案机构,监督成了第一职责。此次《办法》的出台,不仅是观念和工作重心的转变,更是对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的整合,使监督更为有效。

面对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的监督职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起笔破题、深化发展,建立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节奏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4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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