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盐变“白象”食盐 3名黑心商人受审

19.05.2016  00:0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一间简陋的出租房,一个漆黑的盐巴加工作坊。数十吨工业盐就在这个作坊里经过简单的分装,摇身一变成“白象”牌食用盐,这些冒牌食盐也流向餐桌。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潘某、黄某、谢某等3人被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8日,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简单包装 假盐变“白象”食盐

    潘某、黄某、谢某3人都是广东人。来昆明之前,他们都在老家一工厂上班,每月有四五千块钱的收入,但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三人还是从广州来到昆明。去年6月份,本打算做服装生意的他们却误打误撞开起了假盐作坊。

    “我们只是生产雇来的人,每月老板会给我们发2000到3000元不等的工资。”潘某说。在潘某等人的口中,生产假盐的黑作坊老板并不是他们,而是一个叫“强哥”的人,但对于这个幕后老板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是多少,他们并说不清楚,就连每个月发工资,老板都不露面。就连这间黑作坊都是他们来昆明前,“强哥”就租好的。

    去年9月13日,潘某等人在制作假盐的作坊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现场查获假冒“白象”牌食用盐共计11.08吨及封包机、打包机等作案工具,经鉴定,查获的假冒盐巴未检测出碘,不符合食用盐标准。在生产的三个月时间里,销售出去的假盐有近三十吨。假盐的交易地点一般在彩云北路路边,大部分假盐被卖到了小板桥骏骐干市场附近。

    官渡区检察院认为,潘某等三名被告人将工业用盐分包成食用盐进行售卖,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产假盐 但他们自己不吃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事实,潘某、黄某、谢某三人当庭认罪。谢某辩称,她参加生产假盐的时间并不长,平时也只是打打下手,而且她直到被抓获才知道工业盐是不可以食用的,也不知道生产的假盐会对人的身体有伤害。但实施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都不吃自己生产的假盐。

    潘某当庭供述,工业盐是买来的,每吨800元,一般每次进货1.5吨,如果供货商送货上门每次就接受2吨。冒充“白象”盐的塑料包装袋也是买来的,为何要“冒充”白象盐,主要还是品牌效应,赚钱的利润高。

    虽说是假盐,但在生产种类上也并不单一。公诉机关审查查明,与正规的生产厂商一样,他们的假盐口味也有三种。蓝色外包的是海藻盐,每袋净重350克,无论是外包装还是克数,可以说与市场上正品盐一模一样,让市民难辨真假。他们也按箱封装,一箱60袋21公斤,每件卖50元。绿色包装的叫绿色食品盐,净重350克每袋。白色袋子装的每袋5000克。具体售价多少他们并不清楚。

    潘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根据黄某和谢某的口供,谢某说销售出去的假盐有二三十吨,而在黄某的供述中,又称销售出去的假盐有三十吨,两人的说法不一致,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为此,公诉人认为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黄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黄某只是该作坊的小工而已。实际上,黄某并没有从假盐生产中获利。在罪名上,律师认为黄某的行为应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原因是,黄某他们用了不合格的盐来冒充合格的白象盐。

    经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小贴士:如何分辨真假盐

    工业盐除不含碘以外,最大的危害在于含有超量的亚硝酸钠。人体过量食入亚硝酸钠中毒后,会出现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急迫感、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的会出现血压下降、昏迷直至死亡。

    对此,案件承办检察官提示,分辨真假盐可以从切面颜色区分:在新切开的新鲜地瓜或马铃薯上抹撒食盐,切面变蓝是加碘食盐,否则是假冒品。从质感上区分:正规食用盐质白,呈细沙状,水分极少,用手揉捏时不会有凝结感;工业用盐含有毒物质却不含碘,色泽灰暗,外形多为颗粒状,水分含量大。

    从包装上,看标识:真食用盐的标识都工工整整地贴在同一个位置;假食用盐袋子上的标识明显不够规范,且防伪标识光泽感很差,没有立体感。看质地:假食用盐的包装袋质地较次,但颜色比较鲜艳。看封边锯齿:真食用盐封边比较正规,两头封边宽度相等;假食用盐袋子上的锯齿棱角分明,切割比较明显,盐袋子往往会一端长出一些。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