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2015年依法行政暨依法治省工作计划》的通知

06.05.2015  16:18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依法行政、依法治省有关工作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2015年4月19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省科技厅2015年依法行政暨依法治省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辉,63134563)


 

云南省科技厅2015年依法行政暨

依法治省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把推进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密切结合起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15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云南省省级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制定省科技厅2015年依法行政暨依法治省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省科技厅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认真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将依法行政与科技管理各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全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四是不断加强厅机关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六是健全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需要的经费及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决策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各处室应认真落实“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公布结果”的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定期组织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三)贯彻落实云南省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全面做好科技厅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放、管”工作,对保留项目,进一步规范其办理和服务流程;对已取消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取消;对下放项目,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承接项目,积极和科技部及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衔接工作。二是做好全省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确保省科技厅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顺利入库,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依法完善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完善立法制度和规章制定制度,对已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的《云南省科技中介机构条例》、《云南省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修订)的两项立法项目,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发挥立法对科技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机制。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凡科技厅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报批前,须先送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效力时限规定,定期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二是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建设,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是加强机关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规范行政赔偿程序。

(六)严格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一是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七)全面提高全厅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规定,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组织对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大力加强全厅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培训,2015年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参加2次以上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包括组织开展全民普法教育、《行政诉讼法》培训、《预算法》培训等。

(八)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制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

(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一是深入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首问责任、信息公开和阳光立项制度,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科技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制度机制,把不该管、管不了的事坚决交给地方、市场、社会和中介,加快从重微观向重宏观、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重项目安排向重制度设计的转变,把权力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建立一个处于社会监督下的行政依法、运行规范、程序优化、服务高效的科技管理体系。

(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三是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四是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五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

二、工作要求

(一)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工作基本准则,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为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省级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省政府和科技部报告省科技厅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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