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遭拒打断的姐门牙 昆明6乘客被判侵权要赔钱

27.01.2015  10:30

    的姐张女士有一次难忘的经历,那是在昆明市南屏街上,有6个人来打车,她以超员为由拒载,可乘客强行拉开车门,双方由此发生争吵、打斗。结果可想而知,势单力薄的张女士门牙都被打断了。张女士拒载的理由是:一次拉6名乘客,超员了,不能拉;而乘客执意要坐车的理由是:他们6人中有两个娃娃,挤一下,没事的。双方最终因这场打车纠纷闹上法庭,近日,法院终审判决乘客赔偿的姐张女士7691元。

    的姐说法

    拒载6名乘客门牙被打断

    的姐张女士诉称:去年1月23日,她开着出租车途经南屏街时遇到李先生等人招手打车。她一看,李先生一行有4名大人和两个孩子。

    “对不起,你们6人打一辆车,超员了,我不能拉。”张女士说,如果被交警逮着了,她不仅将白跑一趟,还会被罚款,因此她坚决不拉。

    李先生强行拉开车门坐上出租车后说,他们虽然有6个人,可有两个娃娃,一起挤一下,没事的。她说:“不行!”李先生看她态度坚决,很生气,不仅把出租车资格证的底座撕烂,还把出租车资格证扔出窗外。她急忙下车把资格证捡回来,并让李先生赔偿弄坏资格证底座的损失。这时,李先生等人想走人。

    “怎么?把我的东西整烂了,就想跑啊!”张女士说,她不让李先生等人就这样溜走。随即,她拿出手机报警,要求对方留下来等警察来解决,但李先生等人不但不理,还将的姐打翻在地,殴打她的头部。李先生的妻子用脚踢张女士的腹部。

    “他(李先生)想跑,我当然不会答应……”张女士说,当时她一个人抵挡对方几人,她被打倒后,李先生还没有停手,继续殴打她,导致她嘴巴流血,门牙都打断了,嘴唇当即肿得像馒头。

    尽管这样,张女士死死地拉住李先生,死活不让他走。直到护国派出所民警赶到,双方才停止打斗。

    随后,张女士被送到医院治疗。经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女士这次冲突中构成轻微伤,不仅需要1500元后期治疗费,每做一次烤瓷牙还得花2400元。

    的姐受伤产生的费用,李先生并没有主动赔偿。于是,张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误工费、做烤瓷牙等各种费用合计2.5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000元。

    乘客说法 的姐也存在过错

    开庭审理,李先生答辩称:导致这次打斗,的姐张女士也有过错。当时他们虽有6人打车,但有两个是娃娃。他们本来就是一起的,的姐却不愿意拉他们,气急之下,才发生了纠纷。

    的姐在起诉中,明确只提到造成牙冠断裂、嘴唇肿胀,当天在护国派出所所做的笔录,的姐也承认伤情是上牙受伤。原告的门牙并没有完全被打断,只是断了2/3。双方发生纠纷时,没有冷静处理,致使纠纷升级,双方均有过错。因此,他只愿意适当赔偿损失。至于跟牙齿无关的费用,他就不应该赔偿了。

    法院认定 的姐有20%的责任

    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是的姐因身体权遭受损害后,以一般侵权纠纷为由提起的诉讼,应在侵权法律关系项下根据过错归责原则确定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的姐是否存在过错呢?五华法院认为,当事人均是成年人,双方在发生纠纷时,本应各自保持克制,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但双方在发生口角后,未能克制各自情绪造成矛盾升级,继而引发双方肢体冲突,最终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的姐对双方纠纷的发生及加剧负有一定的过错,该过错与其自身所受的损害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所以的姐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法院酌情认定的姐承担20%的责任。

    乘客李先生到底该承担多大的过错呢?五华法院认为,李先生在发生争执时,未克制自身情绪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恶化,在争执进一步恶化后,也没有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而是釆取非理智的肢体行为,并最终导致的姐损害发生。因此,李先生对双方纠纷的发生、加剧及的姐损害结果具有过错,该过错是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乘客李先生应按照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乘客李先生承担80%的责任。

    据此,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乘客李先生赔偿张女士侵权损害赔偿金7691元。

    的姐不服一审判决,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她今年已经40岁了,按照司法鉴定的结果,牙齿修复周期为10年一次,每次费用2400元,算到70岁,烤瓷牙每一次就要2400元,按照4个周期,仅烤瓷牙的后期治疗费就要9600元。一审法院认定的后期治疗费与实际支出缺口很大。她作为专职出租车司机,一审法院认定3天的误工费明显偏少。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通过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结合双方在护国派出所所做的笔录来看,的姐与李先生因琐事发生纠纷,未冷静处理,进而导致矛盾升级。的姐在处理这次纠纷中也存在过错,因此,一审判决认定的姐自行承担20%的责任,符合事实及法律依据。对于的姐的后期治疗费(烤瓷牙修复费用)要求李先生在本案中一次性支付4个周期的费用9600元。对此,一审法院结合的姐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支持其2个周期4800元,并无不妥。

    据此,昆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春城晚报 记者 柏立诚)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