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自行招募的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业务培训会在昆召开

03.08.2017  02:30
  7月27日,来自云南7个州市20个县的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司法局法律援助部门的负责人在昆明参加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会。会后2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将奔赴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开展为期一年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
  会上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杨江红主任结合自己多年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及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对志愿者们做了业务培训,提出了志愿者在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应做到的应知应会十点意见。同时也对志愿者们做出了相关要求,包括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法律诉求。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当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增强服务地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也希望志愿者们在法律援助工作的岗位上以高度的责任心为有困难群众分忧解难。
  会上法援局负责人分别对参会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志愿者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他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志愿者的工作上要做到安排好、实施好、管理好。在在住宿和饮食方面应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保障志愿者在服务地的安全问题。也对法律援助志愿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志存高远,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脚踏实地,扎根基层工作;三是不忘初心,铭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本次活动是由省司法厅牵头,由团省委、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同开展的项目。主要是依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在我省的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募20名法学专业毕业生,到人员短缺的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每月生活补贴由司法厅定期发放,每人每年2.5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1名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在全省35个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工作,这将有效的缓解云南省各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法律扶贫、法律脱贫,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服务行动将进一步推进云南的法治文明建设,为维护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