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被撞昏迷 疑似酒驾  

27.10.2014  01:30

    “电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酒后不得驾驶电动车”等规定早已被写进《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然而,在昆明城区,电动车违规骑行现象屡禁不止。前天下午和26日凌晨,昆明城区先后发生了两起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两名电动车主都是喝酒后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其中一名电动车主被撞得头部流血,昏迷不醒;而另一名车主则被撞得飞进了路边的绿化带中,还好有市民及时拨打电话,将他送往医院抢救。

     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

     被撞昏迷 疑似酒驾

    26日凌晨两点,“”地一声巨响,西昌路电动车城前,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面包车,撞上了正在机动车道上疾驰的电动车,电动车被撞得支离破碎。

    面包车驾驶员说,电动车主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外地人,事发时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动车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男子被撞后头部受伤,仰躺地面。在他身旁,还留下一大滩血迹。”该驾驶员说,“电动车主可能喝了酒,我下车查看的过程中,发现他口中有浓烈的酒味。

    该驾驶员介绍,碰撞导致面包车左前轮爆胎,右侧车头及挡风玻璃都有损坏。“电动车主头部流血,昏迷不醒,后被送往昆华医院ICU病房抢救。

     酒后骑电动车闯快车道

     被撞伤躺绿化带3小时

    无独有偶,前天下午1点左右,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北市区小康大道。57岁的市民王先生骑电动车在小康大道机动车道上行驶,在华龙人家小区附近,被一辆汽车撞倒,王先生连人带车飞了出去,他受伤倒在路边绿化带里。直到3小时后醒来,他才发现肇事车辆早已逃离。

    由于腰部受伤,王先生躺在绿化带里动弹不了。直到下午4点多,有好心市民途经绿化丛发现他时拨打了120,他才被送往医院治疗。

    “可惜当时没有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王先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时表示,由于当时自己喝了酒,才会违规将电动车骑进机动车道内。还好,自己只是腰部受伤,手机屏幕撞裂了。“好在有好心人帮助,不然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后果不堪设想。

     安全提醒

     酒后千万别骑电动车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处罚事小,安全事大,电动车由于没有挡风设施,骑车人喝酒后一吹到冷风就容易醉酒,醉酒后其对车速失去控制,遇到紧急情况反应能力也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提醒广大市民,酒后千万不要骑电动车,以免发生悲剧,此外,为了自身安全,更不要逞一时之快,将电动车骑上机动车道。(记者赵得智)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