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在全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05.08.2015  13:06

同志们:

刚才,专项小组办公室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并汇报了下步打算,部分成员单位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作了发言。下面,我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准确把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首先,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对生态环境认识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而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并作出全面部署。其次,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论述,创造性地回答了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规律和生态环保规律,破解人与自然日益突出的尖锐矛盾。再次,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我国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进入高发频发阶段,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严重。这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害,引发了大量矛盾和冲突。面对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期待和诉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加以推进,不断抓出成效。最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也是着眼长远,为实现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生态文明是实现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前提,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基础。

(二)深刻领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4月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带来了新的机遇。习近平总书记 7 月 1 日 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从五个方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要坚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重要原则、总体目标不动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要求把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三是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关键是要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五是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把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发挥制度的引导、规制、激励、约束等功能,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让保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

(三)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同志在视察云南时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并再次明确要求云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既是对云南的肯定,更是对云南的鞭策。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州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全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依靠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和法治保障,在保护、管理和治理体制机制上创新突破。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努力走出一条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子,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准确把握全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一)认真领会,把《意见》落到实处。要认真领会《意见》实施的新契机,拓展新思路、探索新途径、构建新模式,结合各部门实际把《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战略。认真做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统筹协调和规划,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严格管控,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二是以县(市)为重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以县(市)为单元抓好示范创建工作,更加突出绿色发展、绿色生活和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管控,探索建立一批绿色发展的示范模式。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严三实”为准则,把环境保护主阵地和根本措施的功能定位落实好,推动形成目标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和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氛围和条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和支持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二)突出特色,找准部门工作重点。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我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一是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二是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三是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还旧账,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四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明确职责,确保工作任务完成。《文山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于去年11月印发,方案明确了我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向并细化了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改革工作要点。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一项一项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扭住重点抓落实。要分清轻重缓急,正确处理一般、重点与重中之重的关系,围绕制约、影响、决定全局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好落实。二是盯着问题抓落实。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盯着问题抓改革,盯着问题抓落实,以问题的解决为突破,推进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三是控住节点抓落实。要牢固树立时间观念、树立进度意识,保证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超前完成。按照时间倒逼、任务倒逼的方式,对确定的完成时限,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能否如期完成,要一项一项的查,不能推着走、干着看、议着干。

三、全力确保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一是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的作用。办公室要抓好调研,充分掌握我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时间把握工作动态,提高工作谋划和推进能力。抓好引导,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研究出台各项规划和政策,尤其要重视规划政策的契合度和可操作性。二是各部门间要发挥好协同配合的作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16个专题任务,涉及23个部门和众多领域,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责任科室,将日常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区分开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定期研究工作推进、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的调研咨询作用,实现部门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是各县(市)、各乡(镇)要发挥好主体作用。要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县(市)、乡(镇)的积极性,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四是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形成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良好格局。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步骤,适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所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督查,常抓不懈。

(二)加快步伐,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措施。一是要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要求,提前谋划起草我州的相关方案和办法。这项工作,由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办负责制定分工方案,由州相关单位负责落实。二是要加快对《文山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的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好州委、州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各县(市)也要结合州规划,制定各县(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把其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全面研究《文山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的16个专题任务,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三严三实”贯穿改革的全过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实施好37项重点任务。

(三)创新示范,全面探索总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模式。我们在工作中,要总结出具有文山特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模式,内容上突出特色,制度上符合实际,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切实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制度创新,结合地方实践,以深入推进“森林文山”建设和“七彩云南文山保护行动”为契机,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及老君山周边生态移民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有效做法,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

(四)群策群力,合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最大限度集中多方力量,摸索出一条可行之路。一是要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生态文明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的文化氛围。二是要改变过去“九龙治水”“单打独斗”的状况,引导企业发挥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形成一批成果转化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三是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环境状况等社会责任信息,建立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保护公众的环境利益。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听证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引导所有社会力量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合力,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共同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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