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正文在云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上指出全力做好2016年工作

19.10.2015  15:18

为了总结2015年云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情况,部署2016年工作,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于10月12日在昆明市举办了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高正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正文首先回顾了我省近年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他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考核工作已逐步完善和规范,工作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加强、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有些认识不到、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监测能力有待加强、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等问题。 

高正文强调,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云南省委、省政府也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相关部署。为此,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 

高正文指出,全力做好2016年工作,各县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统一部署;要自检自查,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要总结完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