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第十五组对昭通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17.03.2015  18:22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云办发电〔2015〕35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工作的通知》(云安〔2015〕2号)和3月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的紧急安全生产会议、3月6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的安排和要求,3月8日至13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第十五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昭通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昭通市威信县、镇雄县、昭阳区、彝良县,共检查了38个生产经营单位。其中,煤矿24个、人员密集场所7个、危化企业3个、建筑施工项目1个、交通运输企业2个、采石场1个,并与昭通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意见交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出具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督办通知单”,督促昭通市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在督查过程中,对镇雄县一处建设项目发现的在用施工升降机已过检定有效期、司机不在岗由无证人员操作升降机的严重问题,督查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现场通知镇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住建局等有关人员到场进行处理;对云南东源昭通公司一处煤矿在复工复产手续不全即安排人员入井作业,督查组责令撤除作业人员;对昭阳区一处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和无操作资格证人员操作主通风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组分别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意见交换会上,督查组肯定了昭通市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分析了昭通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昭通市要督促被检查企业认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和要求:一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深刻汲取3月4日昆明市官渡区东盟联丰商贸中心重大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组织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要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落实矿山、建筑施工和公路铁路建设等行业领域的复工复产验收规定,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才能复工复产;三要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煤矿、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各行业领域要按照云办发电〔2015〕35号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结合实际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四要狠抓工作措施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明察暗访,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拉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进行停产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严厉处罚;五要积极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要按照审查确认的昭通市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云政发〔2014〕18号、云煤技改〔2014〕18号等文件规定,确保整顿关闭到位,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工作及时全面展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人:成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