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科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

18.05.2018  17:59

  

  2018年5月18日下午,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云南省委党校、云南省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省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黄晓群来院宣讲宪法修改所体现的重大时代意义。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祖坤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王国忠、杨正权、王文成,副院长边明社及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共160余人参加和列席学习会。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  代丽/摄 

  黄晓群教授紧紧围绕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2018宪法修改的重要背景、宪法修改的内容及重大时代意义等展开宣讲。何祖坤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要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固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始终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升法律素养;要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民生等领域依法治理上努力提升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职能作用;要学习与社科院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保密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通过常态化开展保密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及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全院干部职工的保密安全教育,进一步筑牢维护保守国家秘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确保意识形态和保密安全万无一失。


会议现场  代丽/摄

  何祖坤同志还强调要求,院党组成员和各所处长、各支部书记要始终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来源/作者:机关党委/岳山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