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理性度过生态发展新常态的“阵痛期”

23.09.2015  11: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发展的形式终究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为主,这种方式虽然在短时间内助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其发展背后的“后遗症”,是人类仅凭“想当然”无法根治的“顽疾”,传统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十分昂贵的生态环境代价。“金山银山”的背后若以付出健康和生命为惨痛代价,如此推理,没有“绿水青山”的家园也只能是一片荒凉的“坟墓”,所有的繁荣也仅是“海市蜃楼般的”的虚无,又有谁能来固守这一座座“金山银山”?因此,凡是以牺牲生态坏境为代价的发展,绝对不是理性的发展方式,只有适当牺牲眼下的速度,转为质量更高、更可持续的发展,才是新常态下值得倡导的发展理念和路径。

  当然,新常态下理性健康的发展方式要遵循自然规律,不可一蹴而就,放慢发展的速度,甚至牺牲眼前的利益,导致经济下滑等“阵痛”都是必然。只有静下心来理智分析,作出理性的抉择。谨记没有健康为前提,一切发展都是“浮云”。要把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位,理性地看待“生态”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支持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并迈向中高端水平,以便换来更好的生态环境。民之所望,施政所向,顺势而为正是时候。

  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地方政府想花大力气治理生态环境,却陷入“有力使不出”的窘境,究其原因,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从中央到地方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刚性的可靠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依靠制度和法治,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才能依法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GDP至上”的单一考核评价体系,是导致官员片面盲目追求“政绩”的根本原因。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建立生态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度。要建立并严格施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从改变自身上生活方式做起,构建文明生态环境。

  坚决推进重工业加速转型。为了生态环境的发展,以民生民意为重,花大力气治理大气污染,关停重污染企业,坚决转型,调优结构,绿色发展。把关停的污染较重的增长点转换成新的绿色增长点,那就能取得生产和生态的双丰收。当政者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彻底改变那种“重工业能带来高额GDP”的“舍本逐末”的落后思想,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突破“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决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诚然,由于传统产业结构偏重,其经济增速一度大幅下滑,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也是转型发展的“阵痛期”,然而,经济下滑只是暂时的,耐心度过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必将步入绿色健康的轨道,迎来稳中向好的新常态,成为一项“功在当前,利在千秋”的科学发展新路径。(完)(蒋惠云)

来源:泸西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