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建立高效环评审批体系

24.11.2014  17:48

 

今年以来,玉溪市环保局不断挖潜创新,在进一步拓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建立高效环评审批体系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全市环评审批管理实效明显增强。

为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玉溪市环保局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在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的同时,重点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拓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坚持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服务玉溪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只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项目建设,想方设法为项目审批寻找政策依据,千方百计帮企业拾遗补缺,做到变“这样不行”为“怎么能行”,真正为经济发展创造最佳环境,为项目审批拓宽“绿色通道”。

二是主动服务缩短审批时间。坚持“主动沟通、主动对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到对企业拟建污染较重、产业政策控制严格、区域流域严格限制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主动把关,事先了解掌握项目信息,主动上门为项目提供服务,告知环保审批的具体要求及办事程序,确保项目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完成环保审批手续。

三是深化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以改革促创新发展,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倾力打造服务优、门槛低、审批简的发展环境,努力建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体系。玉溪市环保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经请示云南省环保厅同意,将环境保护部和云南省环保厅审批权限以外的市级和县区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市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行政办公等社会事业及服务业项目和市政供排水管网、河道湖泊综合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不跨县区的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类项目属于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委托县(区)环保局审批。

截止2014年11月,玉溪市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8项,办理了38家企业的试生产,对42项建设项目办理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对促进全市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