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上半年查处违法案件65件

08.09.2015  11:49

2015年8月31日,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与玉溪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的公安干警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江川县境内部分涉及化工、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 
玉溪市环保局供图

本报讯 玉溪市环保局坚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件,罚款金额达234.546万元。

玉溪市环保局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基础上,坚持日常监察执法和集中查处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工作日监察和节假日重点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自动监控相结合,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环境问题。2015年上半年,共检查企业2111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件,结案55 件,罚款金额达234.54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9份,督促41 家重点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按照《玉溪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玉溪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对钢铁、水泥、磷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及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了一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企业992家(次),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2个、建设项目214个,发现并督促整改园区内存在隐患问题8个,对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51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进行立案查处。

在增强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工作实效上,玉溪市环保局认真抓好排污费征收新标准的学习、宣传和动员,集中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培训,及时完成对污染物及排放量的核算,及时纠正申报、审核中存在的问题。2015年上半年,对全市160家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513万元。

为充分发挥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玉溪市环保局结合国家和云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纳入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通过培训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和向社会购买技术的方式,加强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目前,全市已有92家重点污染企业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安装、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2015年1月~6月,全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100%,在云南省排名第一。

同时,玉溪市环保部门认真做好 “12369”环保举报热线、“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等工作,切实畅通群众诉求与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环境纠纷矛盾。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污染投诉267件,处理267 件,处理率达100%。 蒋朝晖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