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现场核查工作

04.04.2019  17:20

  为客观、真实反映2018年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准确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根据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云环通〔2015〕134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2019年3月25日,为了做好、做实本次核查工作,厅监测处组织召开了核查工作培训会,参与本次核查的各组组长及联系人均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核查内容、核查时间、核查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各核查组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杨春明副厅长就县域生态考核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该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促进了地方政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问题,如基础支撑不足、技术培训指导不够等,要求省技术组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建设等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我省考核指标。

  最后,杨春明副厅长对遵守现场核查工作各项纪律提出了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现场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