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上半年285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15.07.2016  16:34

本报讯 云南省在采取强力措施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各级环保部门对28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款1422.83万元,征收排污费1.05亿元。

据了解,上半年,云南省共排查发现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600个,关闭淘汰323个,整治规范3457个,完善备案2820个,目前1580个项目已完成清理整顿。环境网格化工作稳步推进,全省所有州(市)及县(区、市)全部由本级政府制定下发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同时在网站公开,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活动,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做好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对临沧市、临翔区等3个州市级、4个县级环保部门进行了稽查。

切实抓好钢铁、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和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制糖、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及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等重点企业的监管。

云南省在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上,编制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了全省23个县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为中央加大对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提供重要依据。

云南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完成2015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对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基层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培育监测市场为监测体制改革探索新途径,组织开展新申请的15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综合考核工作。

截至目前,云南省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已达33家,社会监测机构正成为全省环境监测的重要力量。上半年,云南省重点排放企业污染源监测工作有序推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布率分别达到99.1%和100%。

同时,云南省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督促污染较重、技术能力较强、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玉溪市、曲靖市、红河州、昭通市及楚雄州等启动大气污染物的源解析研究。大力推进监测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了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及时公开地表水、空气、重点流域等环境监测信息。

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