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06.08.2015  12:30

2015年上半年,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紧紧围绕市环保局的中心工作,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多种形式学习新法,全面履行新法要求。上半年共检查企业2111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65件,结案55  件,罚款金额  234.54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9份,督促41  户重点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企业992家次,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2个、建设项目214个,发现并督促整改园区内存在隐患问题8个,对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51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立案查处。三是依法征收排污费,对全市160户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513万元。四是强化污染投诉处理,确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全市受理污染投诉267件,处理267  件,处理率100%。五是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目前共92户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完成建设安装、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1-6月全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100%,在全省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