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力求执法全程留痕

17.11.2015  10:20

一年来,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要求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利用记录、音像、样品、物品、监测、鉴定、报告等,固化执法活动全过程及证据资料,实现“一案一档”和“痕迹化”执法。

一、日常工作有迹可循。一是在日常现场监察中,认真、准确填写环境监察现场记录、现场检查询问记录,做好环境监察现场信息影像资料的留痕,确保“留痕执法”的真实性、严谨性。特别要求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局限于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应采取下达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简易程序的办法,督办环境违法企业落实整改。二是在受理投诉过程中,规范受理登记和分流转办流程,对分流转办的案件,健全相关移交文书,留存分办痕迹,使投诉案件件有着落;加强投诉案件办理反馈管理,对已经调解或依法查处的案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被查当事人双方的签字痕迹,使执法和被查结果有据可查。

二、立案处罚锁牢痕迹。锁定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和送达等办案重点环节,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批齐备、告知记录、送达到位,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明确办案人员责任,即在制作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送达回执等全程留下痕迹。

三、加强执法档案管理。一是做好各种档案的编制、分类、排列和归档工作;二是对执法文书实行统一分类建册,统一购置档案盒,购买档案柜,确保档案归档存放安全有序;三是对档案进行系统的归纳登记,文件资料的收进、移出、保管、查阅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记录,有效的提高了查阅效率也规范了文书、卷宗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