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简报(第1期)

23.09.2016  11:07

云南省全面部署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85号)要求,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中央交办环境问题“回头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全面推进。

一、加强工作领导。省环境保护厅专门成立了以分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巡视员为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宣教、监测、污防、人事、监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案件质量评审、案件数量评比、现场检查监督、环境质量评定、综合评定、宣传报道协调6个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环境保护部的工作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研究,于9月2日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云环通〔2016〕171号),明确此次大练兵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组织实施、州市自评、省级评选的内容。目前,各州市上报了《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情况和工作联络人。

三、召开动员大会。9月7日上午8:00,在大理州召开了2016年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大会。来自全省16个州(市)、部分县(市、区)环保局的分管环境监察的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共15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大会由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主持,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杨春明作动员讲话,要求全省环保部门充分认识此次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加强工作领导,全面推进,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同时,强调各地要科学练兵,注重实效,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报道,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效果,促进环境执法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工作推进。我省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把此次大练兵作为2016年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各地要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云南省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云南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及此次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以重大案件的查办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大练兵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及重大案件数量都有较大突破。

五、加强宣传报道。9月7日,开展大练兵动员大会后,云南省相继在大理州电视台、云南省七彩行动保护行动网站、《中国环境报》上报道或刊登了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动员和部署的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后续报道将持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