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生态环境基础,建设生态美丽澄江——澄江县2015年环保工作亮点

14.01.2016  10:34

2015年,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利益,创建优美宜居的环境,澄江县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严格环保执法,完善体制机制,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权益,  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澄江县的环境保护水平,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抚仙湖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抚仙湖主要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畜禽规模养殖整治方案》、《澄江县防范抚仙湖水污染风险发生实施方案》、《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与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签订抚仙湖保护管理年度目标责任书。为规范审批,严控源头污染,澄江县环保局研究制定《澄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审批程序规定(试行)》。

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入湖河道水质改善,抚仙湖稳定保持I类水质。建成北岸生态湿地一期631亩和生态调蓄带2.8公里,推进“四退三还”退田3528亩、退房12.5万平方米、搬迁群众1756人。推进生态县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实现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实施中水回用,完成县垃圾焚烧厂建设和207个村落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23.8公里,被列为全国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县。执行径流区禁养、限养、禁牧制度,退出畜禽养殖15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5.6万亩,拆除塑料大棚3831.5亩。严守抚仙湖保护“四条红线”,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对11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处罚金额35万元。抚仙湖26条入湖河道水质较2014年有所改善;其中东大河、梁王河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抚仙湖所有断面均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环保能力建设实现跨越发展。澄江县环保察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成并启用。包括监测、监察用房及办公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专项检测仪器配置。环境监测站设置大气监测室、水质监测室、物理监测室、生态监测室和办公室等5个科室。彻底改变过去办公条件差、办公地点分散的局面,实现局机关、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集中一地办公。为有效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在云南澄江天辰磷肥有限公司成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