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召开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

25.04.2016  19:07

2016年4月20日,市政府召开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党组成员龙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夏琼对整改工作提纪律要求,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童世新通报了整改工作情况。33家市直部门、11县(区)人民政府及环保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龙进指出,去年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昭通市开展环保综合督查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整改完成率低,离整改工作的目标、时限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面临的整改任务异常艰巨,整改时间十分紧迫。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这次督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督查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工作重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具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环保综合督查整改工作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

龙进强调,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本地区、本部门在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加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图督战,实行问题整改“挂牌督办”和“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在落实整改、落实责任、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及后督察上持续用力,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龙进要求,一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启动问责助推整改督查。要围绕主体责任,对照整改清单,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易反弹问题逐级、精准、重点、反复督查。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位推进整改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整改联动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在环保机构、人员、经费、环保执法及应急车辆、环保执法服装和乡镇设立环保所等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5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全覆盖。三是严肃纪律、加强问责,保持督查整改的强大压力。要把约谈、问责等制度贯彻落实到环保综合督查整改各项工作之中,对未按要求抓好落实整改工作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重点整治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作风问题,对整改不力、作风飘浮的部门要主动约谈部门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夏琼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成立全市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纪律检查领导小组,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检查和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整改工作中不认真履职、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完善,没有按照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的,严肃问责,涉嫌违纪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手软,从而为整改工作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童世新在工作通报中指出,全市环保综合督查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整改推进迟缓、工作力度不足、环境执法力度偏弱、环保能力建设推进速度滞后、材料报送迟滞等问题,并从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强化宣传以及推进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建议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加大力度,确保完成综合督查整改任务。

此外,会议还对中央环保督察筹备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全面部署、抓实抓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备查资料,确保备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统一性。全面安排、筹备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整改工作,做到筹备工作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