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反馈督察情况

24.11.2016  10:32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反馈督察情况

  贾治邦通报督察意见 陈豪主持并发言 黄润秋李秀领罗正富出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昨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督察组组长贾治邦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省长陈豪主持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黄润秋,督察组有关人员,省委副书记李秀领、省政协主席罗正富,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嘱托,持续加大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

  督察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并存。虽然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中央要求,与云南省特殊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力度仍需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

  督察要求,云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省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强高原湖泊治理和湖区违法建设整治;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坚决查处违法侵占保护区行为;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和问责。

  督察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移交。

  陈豪指出,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对云南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查找和解决云南环境问题的一次把脉会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环保部等国家部委对云南的高度重视。督察组反馈的情况肯定了我省在环保工作中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的存在问题切中要害、精准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委、省政府将对反馈的意见作专题研究,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陈豪强调,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各地各部门一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从思想深处警觉起来,拿出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托和厚望。二要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全面压实责任,逐项对账销号;要认真查办移交案卷,严肃整改责任追究,做到理清责任、毫不容情、吸取教训、抓好整改;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好整改信息公开,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尤其要举一反三,严格自查存在的问题,一并加以整改。三要用好督察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陈豪表示,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树牢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把七彩云南建设成为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