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积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10.01.2018  12:24

2016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意见。记者从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2017年12月25日,涉及我市的4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个,其中立行立改有15个,已完成15个;整改时限在2017年12月底前有19个,已完成19个;整改时限为2018年至2020年12月有13个,已完成4个,其余9个达到时序进度,正在稳步推进中,没有未达时序进度和尚未启动项目。

高度重视  全面落实反馈意见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全面落实反馈意见,制定了《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区分任务、落实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此外,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个部门协力办”的工作局面,对反馈的各类环保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全公开”的工作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效果明显。

为切实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效果,全市按照时间节点顺序列出整改内容,制成图表,实行挂图督战。为便于随时掌握办理进度,统一印制了《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手册》发放给相关责任单位,建账立单,对账销号。各单位部门积极对接,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坚持“六个不放过”抓整改落实

在整改工作中,全市牢牢盯住水质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保护存在的重点问题全面整改,盯住环境保护的目标倒逼整改,盯住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整改,盯住整改落实进度限期整改,坚持“六个不放过”,确保整改效果得到各界认可。

一是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据悉,涉及全市的47个问题,市、县两级均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措施不具体不放过,针对每个问题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专门成立了专项督察组对每个问题进行督察检查;四是机制不长效不放过,不仅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当前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问题进行拓展,严防整改问题反弹;五是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针对群众身边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验收标准,对“老大难”的问题,主动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以整改实效让群众满意;六是台账不规范不放过,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要求一个问题一套台账,建立规范的台账,由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台账进行检查。据介绍,5月检查中发现东川区未建立台账管理后,相关部门要求立即建立台账管理规范,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发现问题立即现场纠正

针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昆明市建立了环保长效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此外,相关部门先后针对立行立改和2017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完成进度缓慢的21个重点整改问题,下发40余份督办通知督促整改。

现场督察检查也是一项重点工作,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察组对今年内需完成的23项整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察、个别交谈、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督察。截至目前,已完成两轮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现场纠正。对进度缓慢的,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及时间节点,列出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按照建立环保长效机制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同时,我市已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三次和省政府第四督导组三次对我市落实整改的问题进行现场后督察,及时纠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去年查处生态环境违纪问题10余件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建立了纪检、环保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昆明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问责办法》《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严肃责任追究。2016年,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88件,处理人员94人。2017年1月至10月,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11件,处理人员35人。

据介绍,下一步,昆明市将继续严格督导检查,加强督察督办。持续加大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时间节点要求、整改质量要求、有关程序要求,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台账收集工作,确保台账客观真实反映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各有关单位建设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确保整改的问题不反弹。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部门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直面难点,铁腕执法,及时查处;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老大难”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查清长期“肠梗阻”的原因,对责任人严肃处理,问责到位;对不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出现反弹的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的问题,认真查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此外,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