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到楚雄州调研

13.05.2015  17:08

2015年5月6日至7日,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昆明理工大学参与的《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组,在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陈丽处长的带领下,一行6人到楚雄州开展为期两天的立法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州、县两级座谈会议,到环保部门和企业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了楚雄州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等情况汇报,充分听取、吸纳了州、县两级环保部门、政府相关单位和国控、省控、州控重点企业以及部分小微企业对新《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对《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

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国土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和禄丰县相关部门以及楚雄市、禄丰县辖区国控、省控、州控重点企业、部分小微企业分别参加了州、县两级座谈会议。(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