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开展高考期间专项环境监管工作

13.06.2016  15:40

为确保2016年度高考学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根据曲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市环境保护局与市招生委员会签订了《2016年教育统一考试安全责任书》,按照工作职责,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麒麟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对中心城区学校曲靖一中、麒麟区一中、民族中学等7个考点附近进行了排查、巡查,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69”举报电话,做到及时接听、及时转办、及时查处,并督促各县(市、区)环保局完成相关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市环境监察支队在排查、巡查期间对3件投诉案件进行了处理,有效维护了考场周边环境,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高考期间护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