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02.04.2015  14:14

 

近日,为加强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预防和遏制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218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15〕1号)要求,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及时组织开展全市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98车次,执法人员305人次,对全市辖区内41个尾矿库进行了检查,下达《尾矿库排查记录表》24份,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64条。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早进行预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