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评价 代表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19.11.2014  12:55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评价

代表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按照《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13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曲靖市2013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代表意见建议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深刻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整改方案。现将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社会评价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社会评价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社会评价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整改方案》,围绕“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作风纪律,加强执法监管,改进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的整改目标,结合2013年社会评价代表提出的7个方面意见、建议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将6项具体责任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和牵头领导,切实进行整改,认真解决环保系统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保障有力的环保干部职工队伍,着力建设环保部门责任明确、审批精简、服务优质、廉洁高效的一流软环境。

二、在2013年度社会评价中代表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根据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市环境保护局在社会评价中代表提出的7个方面的问题,市环境保护局根据部门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经过分析查找,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关于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该问题确实存在,一是全市老污染源结构比重大,行业相对较多,工业污染仍然严重,生活污染比重持续增加,农业面源污染加剧。二是执法装备落后,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人员严重不足,执法面广。三是管理机制不顺,职责交叉,管理“真空”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执法手段单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赋予环保的执法权有限,对监管对象缺乏强制执行力,执法偏软。

(二)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问题。经过对该代表意见的排查,在对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过程中,有部分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在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违规收取项目业主的咨询费。市环境保护局涉的收费主要有排污费、环境有偿服务监测费、环评文件编制费和医疗废物处置费,所有收费项目均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收取,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对违法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均做到有法可依、证据齐全、程序合法,尤其是2013年,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55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无一起处罚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三)关于转变作风不实、服务不优、态度生冷橫硬、故意刁难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2013年,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市委的部署,在市级环保系统全面开展了“作风转变年”活动,在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总量核定、核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环境监督等工作中,认真落实软环境建设“五项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将审批时限缩短1/3以上,不存在“四难”问题。同时,国家环境保护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更新较快,企业办事人员不了解情况,认为环保部门故意刁难。但个别办事人员存在态度不好、作风不实的情况。

(四)关于发展意识不浓、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低下和滥用职权等问题。市环境保护局成立较晚,人少事多,在市政府2010年批准的“三定”方案中,至今还有2个科室因无人未设立,大部分科室承担着3类以上的工作业务,个别科室仅有1人,在业务办理方面有效率不高的现象。同时,市环境保护局作为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批,并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工作,不存在发展意识不浓和滥用职权的现象。

(五)关于加强对城市环境和空气污染的监控,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的问题。2013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曲靖市开展了对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等新标准的监测工作,并适时在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布环境质量信息。但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中,因部分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受生活源污染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成为代表不满意的重要原因。

二、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针对代表提出的7个方面的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认真研究,认真开展调研,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进一步分析查找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一)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不断优化。

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育,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项目验收及“三重一大”事项等风险岗位、风险点的廉政预警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廉洁从政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监督,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强化行风建设,杜绝市级环保系统出现“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今年2月开展教育活动以来,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把查找的问题与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对照,制定整改方案边查边改。针对查找到的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存在收取咨询费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严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纪律,并以曲环发〔2014〕56号文件印发实施,明确从2014年3月1日起,市、县两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咨询费、评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必须书面通知各参会单位和建设业主,明确相关规定和纪律,消除建设单位疑虑,树立清正廉洁的行业风气。凡违反规定要求一经查实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非法收受财物的,按照国家规定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还所受财物,并在全市范围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设立廉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该项规定自2014年3月1日执行以来,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17个,其中辐射类78个、工业类27个、生态影响类12个,所验收的各类项目均未发生有违规收取咨询费的问题。

(二)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区域污染防治,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针对代表提出的发展意识不浓的问题,市环境保护局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思路,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制度,推进污染治理工作,致力于改善环境质量。针对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不同程度存在作风不实、方法不多、目标不明、思路不清、落实不力5个方面问题的实际,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把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排污费收缴、环评业务、医疗废物处置、环保竣工验收、辐射监管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指标量化,并对河长制、环保专项行动等6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3月28日,局党组对6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至10月初,局党组已先后3次专项督办6项重点工作推进进度,认真分析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 继续实施重点河流河长制考核,优化交叉监测方案,每季度对纳入考核的21条河流27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及时公开水质状况,真实反映各断面的水质情况,1月—9月,21条河流27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8.8%。积极开展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考核各项工作,强化牛栏江水环境保护,2014年1月—9月,牛栏江大桥出境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功能区划要求。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1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109项指标监测工作,1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是重 金属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加快会泽者海片区大渣堆治理进度,截至2014年10月,共处置废渣51.5万吨,下步将采取原地处置方案安全处置剩下工业废渣。陆良西桥片区及南盘江流域西桥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待验收,积极寻求含砷酸泥处置路径,陆良县人民政府拟在该县召夸镇建设一座库容为30万m 3 的危废填埋场,目前选址已完成,正在开展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启动罗平县长家湾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了县直部门和企业污染整治责任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可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启动机动车污染防治,确定了28家企业建设85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目前已完成人员培训、建设方案批复,启动了检测线建设,投资184.5万元的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平台已进入招标阶段。做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月—9月,中心城区有效监测273天,环境空气质量为优(Ⅰ级)天数103天,占37.7﹪;为良(Ⅱ级)天数161天,占59﹪;为轻度污染(Ⅲ 级)天数9天,占3.3﹪。合计优良天数264天,优良率达96.7﹪。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批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年初,市环境保护局对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梳理环境问题39个,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现场办公会的方式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目前,39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1个,18个问题正在整改。同时,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相继开展了涉重、涉危、燃煤电厂、钢铁、水泥、化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专项执法检查。1月—9月,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170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380厂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20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8份,处罚42家共计罚款244.4万元。全市开征排污费单位215家,征收排污费328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000万元的82.1%。继续实行环境安全月评估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环境安全隐患42项,报请市政府督办14项,完成整改10项,4项正在整改。

(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会签制度。1月—9月,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999个,涉及投资484.8亿元,环保投资15.6亿元;环保竣工验收项目262个,涉及投资48.8亿元,环保投资11.1亿元。其中,审批工业项目308个,涉及投资184.4亿元,审批非工业项目593个,涉及投资289.2亿元,审批辐射类项目98个,涉及投资11.2亿元。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水平,完善环评审批服务事项代办、项目审批集中会签、会审等制度,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和环评中介机构入驻中介机构管理服务中心。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行风转变,树立环保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确保2013年度社会评价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从根本上巩固环保系统加强自身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的成果,市环境保护局将从建立健全规范的规章制度和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等方面,从根本上解决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机制

(一)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制约监督制度。 以环保局门户网站、年度社会评价为载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使阶段性、集中性评议向常态化转变,确保社会评价整改取得实效、促进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行政举报投诉制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途径和领导干部下访等方式,畅通民意渠道,完善群众监督的平台,使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推行听证、质询制度,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和一些重要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形式,切实提高和扩大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的行为失范。

(二)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和科学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调研、论证、咨询等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和完善专家论证和咨询制度,确保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局党组民主决策制度,继续实行重要决策公示、执行跟踪、反馈等制度,收集各方面的反馈意见,针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解决并适时对决策予以修正。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度。 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和行为,进一步健全环评项目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复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等,有效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拓宽环境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和单位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四)建立健全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干部教育培养机制,坚持适应性强化培训与战略性培养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积极推进环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环保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建立科学明晰的岗位职责体系,继续实行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奖惩制度,建立完善干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工作不落实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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