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全力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18.05.2016  18:00

近期,南方持续强降雨,特别是福建泰宁发生泥石流灾害后,为华宁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扎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华宁县环保局未雨绸缪,及早安排部署,加大对重点行业、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和相关重点企业,要提高思想重视程度和敏感性,高度重视抓好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将防止汛期发生污染事故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如实上报污染情况,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危害。

二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强化对重点区域、企业的监管。4月以来下,共下达现场环境监察记录20份,主要对区化工、造纸、水泥、钢铁、两污处置等重点行业开展开隐患排查,特别是上述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完善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的相关资料,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拓宽信访受理渠道,及时查处环境信访投诉。通过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热线电话、信函、网络、新闻媒体、政府热线等多方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信访,认真对待环境信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的环境权益。 

四是严格现场环境监察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重点企业及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报环保部门备案,对检查中发现出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4月以来,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3件。

五是建立值班制度,完善汛期应急值守。及时安排部署,在全局实行领导带班、全局干部职式轮流值班制度,强化汛期应急值守;同时要求各有关重点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随时掌握汛期动态,保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监测仪器处于临战状态,以随时应对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与应急工作,把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