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昆明市二环内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14.10.2020  12:40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二环线(含)以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关于《通告》的政策解读同步发布,解读了《通告》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等内容。政策解读提出,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强,使用时间和地点无规律、适用范围广、型号种类多,污染控制技术水平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问题,正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昆明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和办法,但缺少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是移动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在此背景下,亟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控,加快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通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二环线(含)以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编码登记。管理方面,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排放标准,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执行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相关措施限制。(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