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召开2014年全州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议

15.10.2014  13:15

 

10月10日,红河州环保局召开全州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3县市环保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州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了全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全面总结了前三季度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议明确提出,全州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凝心聚力,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副局长唐发云要求全州各级环保部门要抓住四季度不到100天的时间,全力做好如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专项行动。重点是要加强对城填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最大限度形成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能力。二是继续推进环评审批执法专项行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实施污染减排、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环评手段的重要作用。三是继续全面推进碧水蓝天环境宜居专项行动。把异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力推进“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红河干流、南盘江干流等湖库、河流水环境综合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完善水源地环境管理制度,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四是继续深化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将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列入网格化管理网络。五是继续深入推进美丽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继续以实施绿色传播、绿色创建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六是继续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8条要求,不断提升环保部门形象,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周到、高效的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提升环保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维护法纪的尊严,做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

会议全面安排布置了全州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唐发云指出,在全州全面启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目的就是要通过“全州试点、重点突出、示范引领”工作模式,推动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是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示范市的个旧市、重点推进的蒙自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等4县市必须高度重视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总队和州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环境监察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方向发展。其余8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做到环境监察工作在基层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网格化监察,使网格化内管理的重点排污单位和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以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