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参加环保部 “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

20.03.2017  10:02

3月16日上午,国家环保部召开“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议,普洱市环保局组织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县区环保局共13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

此次视频会议目的是为了学习及宣传贯彻2016年12月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增强环保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执法能力。视频会议由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解读,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对各地宣传贯彻“两高”司法解释提出要求。视频会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起草者、参与者周加海副主任从十个方面讲解了新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一是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其他环节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三是环境污染犯罪的从重和从宽处理情节;四是环境污染共和犯罪的认定;五是污染环境犯罪竟和的处理;六是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七是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八是监测数据的使用;九是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鉴定和检验问题;十是相关术语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