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26.05.2016  20:15

  屏边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根据《红河州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屏边县环保局采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及时成立了环保局汛期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察大队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环保责任。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汛期环境安全。根据环境监管网格化明确的责任主体,督促各企业做好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点环境安全。 

三是完善汛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屏边县实际,完善《屏边县汛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报告。 

四是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69”环境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截止5月26日,屏边县未发生一起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