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环保局强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环保”

19.11.2015  11:08

2015年,易门县环保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有利于群众监督,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及时将环保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环保行政许可、排污收费、以及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打造“阳光环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公开许可范围。公开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最优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100%按时办结。三是公开自律制度。公开环保六项禁令等廉政纪律,做到办事公正、公开、公平。四是公开岗位人员。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职责明确,责任分明,确保工作人员的主动性、能动性。五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确保服务承诺执行的严肃性。六是公开投诉电话。公开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七是公开环保信息。及时将环保工作动态等环保信息进行公开。2015年年内在环保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95条,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相关信息16条,通报重要事项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