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溜溜球砸坏路人玉镯 爹妈被判赔一万五

21.04.2015  10:39

    放学路上,小伟(化名)边走边摆弄着手里的溜溜球,不想却砸坏杜女士的一支玉镯。日前,晋宁法院昆阳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小伟的父母被判赔偿杜女士损失1.5万元。

    去年10月16日,杜女士到昆阳一小接孩子回家,放学后,小伟玩着溜溜球紧跟杜女士身后走出校门。就在这时,被小伟甩出的溜溜球直接打到杜女士的玉镯上,将玉镯砸断。杜女士及时报警并打电话通知小伟父母。双方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后未达成协议,杜女士遂诉至晋宁法院,要求判令赔偿损失2万元。

    “玉镯是我在腾冲1.8万元买的。”杜女士说,经鉴定被损坏的玉镯价值2万元。晋宁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便组织杜女士与小伟父母进行庭前调解,原告杜女士认为,自己当时是正常行走在人行道上,不应该承担责任。被告则认为,杜女士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还未采取避让措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双方存在较大争议,而未能调解成功。

    庭审中,法院认为本案事发时正值学生放学,事发地点在学校附近,玩闹系孩子的天性,杜女士作为成年人在学生放学时间佩戴这类饰品走至学校附近时应比平时负有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但杜女士未履行此注意义务至玉镯损坏,应承担25%的责任。小伟玩溜溜球砸坏杜女士玉镯是事实,因此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75%赔偿责任。综上,判决小伟父母赔偿杜女士手镯损失1.5万元。(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唐燕)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