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元江县检察院挂牌

20.10.2017  17:40


近日,玉溪市委政法委、共青团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元江县检察院“玉溪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牌匾,这是玉溪市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玉溪市委政法委、共青团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关工委、玉溪市教育局、玉溪市文明办相关领导参加了授牌仪式。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要求,元江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打造了由“法治教育区、法治实践区、未检办案专区、法文化园林、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长廊”六大功能区组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加大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提升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中的平台作用做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荣膺“玉溪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后,元江县检察院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深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做好广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