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社保局财务工作喜获省级表彰

14.03.2018  17:25

日前,省社保局对2017年度全省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务和统计报表优秀经办机构及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我市社保局获得了“2017年度全省优秀经办机构”称号。此外,玉溪市社保局李绍华、沈粉芝、王修远,玉溪市红塔区社保局张臻、玉溪市峨山县社保局王瑞、玉溪市新平县社保局范艳芳等6人获得了“2017年度全省优秀个人”称号。

2017年,我市社保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社保基金报表制度,按时完成基金财务和统计报表,认真分析社保基金运行形势,强化基金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为我市社会保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7年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基本保险31.2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1.07万人,职业年金6.28万人,工伤保险23.64万人,生育保险19.26万人,全年收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44.82亿元,支付各项待遇43.31亿元,基金累计结余71.93亿元,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确保离退休养老金和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安全。

2018年是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关键之年,社保基金财务工作将在规范社保基金收支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保证基金安全完整等方面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社保基金管理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新阶段。玉溪市社保局将以获评此次殊荣为契机,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坚持新发展理念,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